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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精鈉,學名叫鄰苯甲酰磺酰亞胺鈉,又稱可溶性糖精,是糖精的鈉鹽,呈白色粉末狀,無臭或微有香氣,味濃甜帶苦。作為被最早發現的人工甜味劑,糖精是個極有故事的“角兒”。它的甜度約為蔗糖的500倍,一經問世即受到市場熱捧,但隨后又于20世紀70年代被美國食品與藥品管理局(FDA)規定為:使用糖精需在標簽上注明“使用本產品可能對健康有害,本產品含有可以導致實驗動物癌癥的糖精”。
伴隨著糖精使用安全性的爭議,國際上對它的相關研究也始終在開展,根據多年來的研究表明,按規定合理使用糖精鈉是安全的,糖精不再被認為是對人類健康有潛在風險的物質。以美國為例,繼1991年美國FDA根據一些研究結果撤回禁止糖精使用的提議后,2010年12月,美國環保局按照美國資源保護和回收法,將糖精及其鹽類從有害成分以及處理過或即將被處理的有害商業化工產品列表中移除。
我國新版《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已于2015年5月24日實施。相對于2011版,在新版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進一步縮小了糖精鈉在食品中的使用范圍,禁止其在面包、糕點、餅干、飲料類等食品中使用。作為甜味劑、增味劑,糖精鈉被允許使用于果醬、蜜餞涼果等食品,最大使用量為0.15~5克每千克(詳見附表)。聯合國糧農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下的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JECFA)規定糖精的ADI值(每日容許攝入量)為每日每千克體重0~5毫克,即一個50公斤體重的人每日允許攝入量為250毫克。(部分資料源自《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和《活著要懂添加劑》一書,俞惠星)。